馨盛苑安置小區項目施工總承包工程施工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馨盛苑安置小區項目已由鹽城市鹽都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關于建設馨盛苑安置小區項目初步設計及概算的批復》 都發改審 [2019]317 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鹽城市城開置業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施工總承包工程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鹽都區張莊街道境內,建業路西,文化東路南
2.1.2建設規模:項目主要建設住宅樓及配套公建建筑,用地面積為29149平方米,總建筑面積約66219.1平方米,最高單體為17層,最高建筑高度為51.1米,1#、2#、3#、5#號樓為裝配式建筑,裝配式建筑面積約28701.0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積約49444.30平方米(住宅面積約47303.6平方米,商業及其他用房面積約2140.70平方米),并配套建設相關附屬工程、設施。
2.1.3合同估算價:約2.241億元
2.1.4工期要求:605日歷天(含春節、節假日等法定假日時間)。
計劃開工日期:2020年5月20日,竣工日期:2022年1月19日
2.1.5 其他:
(1)工程質量符合合格標準。
(2)工程創優目標為:市優。
(3)工程安全文明目標為:省級文明工地(二星)。
2.2招標范圍:本次招標包含但不限于大型土石方、地下室(包括人防)、基坑支護、樁基、土建(建筑結構)、裝配式建筑、水電安裝、電氣、消防、電梯采購安裝、室內外普通裝飾、外立面幕墻(石材等)、亮化、智能化(弱電、門禁、監控、路燈等)、室外附屬工程(道路、景觀綠化、綜合管網、雨污水、門衛室等相關配套)等所有小區建筑及配套項目的施工,詳見施工圖紙和工程量清單,招標人保留調整工程量的權利。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備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1.1.資質條件:
(1)投標人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二級(含)及以上資質的獨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1.2.財務要求:投標人應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未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
3.1.3.業績要求投標人自2017年1月1日以來(含,以竣工驗收證明時間為準)至少承接過一項達39000平方米(含地下建筑面積)及以上且單項合同金額不低于1.3億元的住宅小區項目的施工總承包業績。其質量達合格及以上等級。投標時須提供符合業績要求的中標通知書(招標項目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驗收證明(竣工驗收證明需經設計、監理、施工、建設單位四方蓋章,否則不予認可)掃描件、符合業績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或江蘇省住建廳“江蘇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平臺查詢截圖頁面。凡上述平臺查詢不到的,一律不作為有效業績認可。本招標文件要求的相關指標需在提供的中標通知書或施工合同、竣工驗收證明中體現,如提供的中標通知書、施工合同、竣工驗收證明中均未能體現本招標文件要求的相關指標的,須提供業績項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標管理部門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能反映相關指標的證明,或通過“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江蘇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查詢,相關指標能夠體現,同一指標,不一致的,以最小的為準。如業績工程不止一名項目負責人的,本工程只認可排列第一位的項目負責人業績。
上述業績不是投標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認可。
中標通知書、合同、竣工驗收證明等有關業績證明材料,若有投訴、質疑,當地主管部門有存檔資料
的,招標人調查取證時一律以調取的存檔資料為準。
3.1.4.信譽要求:
(一)、投標人沒有被國家、江蘇省省級有關部門及鹽城市級有關部門暫停招投標或市場準入資格且在公示處罰期內。
(二)、招投標相關單位及個人 在招投標活動中存在招標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條失信行為的,在“江蘇省建設工程招標網”公示期間,本項目的招標人拒絕其投標。
(三)、投標人的失信被執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國”、“信用江蘇”網站上被公布的,自載明的發布之日開始,直至撤銷或者更正信息中載明的發布時間的期間,本項目的招標人拒絕其投標,資格審查不予通過,不得被確定為中標候選人、中標人。在一次招投標活動中,資格預審申請人、投標人或者中標候選人因正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導致其資格預審不通過或者被取消中標候選人資格、中標人資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銷或更正而改變已經作出的決定。
3.1.5.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項目負責人必須是投標人本單位正式職工,具有建筑工程專業的二級及以上建造師注冊證書,并已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證書。
3.1.6.其他要求:
3.1.6.1. 項目負責人從本工程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之日起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 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
項目負責人無在建工程指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其他建設工程項目中擔任關鍵崗位人員、不在本項目兼任本項目的其它崗位。
在建工程:處于中標結果公告(直接發包的項目以網上合同備案為準)到合同約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驗收合格期間的工程。竣工驗收證明是指由建設單位(或監理)組織工程建設各方驗收合格, 并簽署相應的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或者分部工程質量驗 收記錄等驗收文件。
3.1.6.2.投標申請人須保證項目負責人及代理人均為本單位的正式職工,并確保從投標截止之日當月向前連續6個月均已在本單位繳納養老保險(例:如開標日期為2020年1月的某一天,則投標單位需保證以上人員2019年7-12月養老保險均在本單位繳納)。
3.1.6.3.本工程投標時,僅需提供項目經理相關資料,項目部其他人員施工時按現場管理規定要求配備到位。
3.1.6.4.投標項目負責人若中標,不得因任何情形而更換,且出勤率不少于90%,如發生更換或出勤率少于90%,除接受招標文件約定的處罰外,另行接受合同價0.5%的扣款 。
3.2.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定的情形。
3.3.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采用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2項的規定。
3.4.評標前由招標人對照省政府第 120 號令要求,進行評標準備工作,并核實投標人和項目負責人的資質和資格、經歷和業績、在建工程和信用狀況等方面的情況,發現有投標人遞交無競爭力的投標文件的(無競爭力投標是指不以中標為目的的投標,包括投標報價畸高、投標文件故意漏項缺項、施工組織設計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違反招標文件中已醒目標識的無效投標條款且事先未質疑、有業績要求未提供業績、或提供明顯與招標文件招標公告要求不符的業績參與投標的等情形),提請評標委員會先進行廢標,并作為不良行為推送江蘇省建設工程招標網公示不少于1個月,并限制其參加國有資金項目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為:2020年04月20日至2020年04月27日;
4.2招標文件獲取方式:投標人使用“CA數字證書”登錄“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獲取;
本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中“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是指: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4.3招標文件每套售價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標截止時間
5.1 投標截止時間為 :2020年05月13日9時00分。
5.2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 資格審查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資格審查,資格評審標準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7. 評標方法
本次招標采用綜合評估法ABCD,評標標準和方法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8.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網、鹽城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鹽城市建設工程網上會員系統上 發布。
9. 投標單位在誠信庫中錄入的所有信息均應真實有效,并應及時更新、完善,如未能及時更新和完善,其責任自行承擔。投標單位錄入虛假信息的,經查實作為失信(不良行為)行為在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網上公告一年,在公告期間,本省行政區內其它項目的招標人可以據此不接受其投標。
10. 本工程嚴禁掛靠、轉包,一經核實掛靠、轉包的,將被取消投標、中標資格,并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罰,直至建議有關部門吊銷資質證書。
11. 聯系方式
招標 人:鹽城市城開置業有限公司 招標代理機構:江蘇恒業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鹽城市鹽都區開創路與新都路交界處 地 址:鹽城市鹽都區潘黃街道兆泉綜合樓三樓
聯 系 人:唐工、陳工 聯 系 人:張勇
電話:0515-88361006 電話:18932286537
電子郵箱:/ 電子郵箱: 439997682@qq.com
2020年04月20日